中国病理生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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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发布时间:2021年1月30日 来源:中国病理生理学会

 

 

第一条  本学会的中文名称:中国病理生理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Association of Pathophysiology;缩写:CAP。

 

 

第二条  中国病理生理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是中国病理生理科学工作者及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提倡辨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团结广大病理生理科学工作者,加强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各科的联系,普及病理生理学的科技知识,推动科教医工作,出成果、出人才,促进与国内、国际学术团体及学者的交流。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病理生理学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团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学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